经纪与业主的位置本质上是冲突的。我想很少人愿意诚实的看待这件事。
我要最高的利润,你要最快出货赚取佣金。你把我的产业卖得比别人便宜,我赚少了,你找我笨啊?我不卖便宜,买家不快做决定,我月尾没饭开,你同情我啊?
未继续讨论前,我们先了解一下背景。在吉隆坡这里,交易都是卖方付佣金,在别的国家或是别的州属,可能买方付一半卖方付另一半。我只能说,不同的实践,各有优点。比较大的买卖 (尤其是店铺,工厂,土地,注1),前者对整个交易的过程比较有利,少了各为其主的张力,但经纪就比较不好了,可能拿不足应有的佣金,更糟的可能一份钱都拿不到(注2),白白做了冤大头。各付一半的实践又有什么好处呢?尤其是买公寓洋房来收藏,买方的经纪应该会更花心机了解你的需要,因为他越了解你的心思,她越能省下你的时间,可能走两三回就找到你的心头好了,当然供求之间,非经纪所能控制,有些时候也只有劳烦大驾跑多几趟来看房子了。
这些本质上的冲突要如何缓冲呢?在业主的角度,你卖我要卖的价钱,不是你卖你要卖的价钱,当然这是不二价的交易了,可能还会越卖越起价。没见过卖到一半会起价?可能你就真的少见多怪了。在业主的角度,我需要钱,你就卖有人要买的价钱吧。恰在中间的话,就惟有经纪做得专业点,业主随缘点了。
注1:什么是比较大的买卖?起码五百至一千万以上吧。叫价千万的策略的店铺多得很,用现金买的也大有人在。一亩的工厂算来算去即使千五万以上,一点也不稀奇。
注2:假如你是经纪,出状况的机会多得很,尤其是我说的店铺,工厂,土地。高级公寓,楼阁就比较少这类问题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我只能说涉及的原因很多,供与求,应用与收藏,实践的漏洞于道德的败坏,都可能涉及其中。资本家可能会问,如何做可以省回这些钱呢?我只能奉劝一句立品聚德。厚道之士,自有生财之道,无德之流,自有诈财之术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